台灣工作許可與居住:雇主擔保與就業金卡
在台灣工作的許可和居住許可是兩份獨立文件,透過不同機構申請,這項區別是捕捉大多數新人的原因。
工作許可和居住許可是分開的
新人遇到的第一個困惑是台灣簽發兩份文件:由勞動部簽發的工作許可授權個人為特定雇主在特定職位工作,以及由內政部移民署簽發的居住簽證或證明授權個人在台灣停留。
個人可以有工作許可而無居住簽證,實際上確實有:工作許可先取得,然後個人根據工作許可申請居住。兩個機構獨立運作,序列很重要因為居住申請取決於手邊有工作許可。
居住文件不授權工作。在台灣有居住許可權不會創造就業權;工作許可必須透過雇主的政府從勞動部單獨取得。
雇主擔保:常規路線
雇主透過向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提交工作許可申請為外國員工擔保。申請說明個人的個人詳細資訊、職位、職責、薪資及為何該職位無法由台灣國民填補的原因。
雇主必須符合公司資本化、業務登記狀態和就業歷史上的最低門檻。這些門檻確切是什麼因職位類別(經理、專家、投資人、實習生及其他)而變動,並不時調整。在確定就業提議前,檢查適用於職位類別的現行門檻和雇主的資格。
申請不是形式。勞動部進行本地勞動力市場測試,考慮是否有台灣勞動力可用於該工作。申請人的資格和經驗針對職位評估。雇主自身僱用和管理個人的能力被檢驗。
資格和申請人必須符合的測試
申請工作許可的個人必須令勞動部相信他們有資格執行該職位。資格測試對經理職位和專家職位最嚴格,它們轉向教育和經驗。
對於大多數職位,資格門檻以相關領域專業經驗的年數、所需正式資格的水平(學位、研究生資格等)或兩者組合表示。發布的量表將教育水平映射到同等經驗年數,因此研究生資格可以替代經驗時間如果職位允許。
申請人的教育資格必須可驗證,實務上意味著它們必須由發行機構或申請人母國的主管政府機構認證。來自英國大學的學位是直接的;如果個人持有來自第三國的資格或對真實性有任何疑問,文件則更繁重。
就業歷史透過前雇主的推薦信和就業合約和稅務記錄等文件證據參考評估。就業歷史的空檔不會自動取消資格,但將被質詢。
雇主部分:資本化、業務狀態和實質性
勞動部不會批准不符合最低要求的雇主的工作許可。這些主要是資本化門檻(公司必須有登記資本金達最低金額,根據職位類別變動)、台灣業務登記證明和雇主是能滿足薪資單的活躍業務的證明。
新成立或業務初期的雇主可能發現它尚未符合資本化門檻。這是真實障礙:門檻在勞動部認為必要以展示真實就業能力的水平設定,且不能透過資本化意圖文件豁免。公司必須實際有登記的資本。
資本化門檻不時改變並根據職位類別變動。在聘用個人或承諾提議前,驗證你的公司是否符合適用於你正在建立的職位類別的門檻。
從工作許可到居住:外國人居留證
勞動部批准工作許可後,個人透過內政部移民署申請居住。申請在台灣的內政部移民署辦公室或某些情況下在台灣外交使團進行。工作許可是居住申請的基礎,大多數被批准的工作許可持有人的申請是例行的。
若被批准,個人被簽發居住簽證。對於長期安排,個人隨後申請外國人居留證,這是在台灣為大多數目的充當個人主要身分文件的文件。
外國人居留證是解鎖台灣銀行帳戶進入、與本地運營商的電話合約、登記國家健康保險計畫和台灣駕駛執照簽發的內容。有居住簽證但尚無外國人居留證的個人可以開設銀行帳戶(許多銀行會在簽證和有效外國護照的呈現上做),但其他服務通常需要居留證作為主要身分文件。
外國人居留證也是身分證號系統的基礎,附加到台灣每個個人用於稅務、就業和行政目的。證明簽發後,個人有台灣身分證號,對就業合約、稅表和金融交易是需要的。
就業金卡:無雇主的工作和居住
台灣為不需要雇主擔保他們的符合條件的專業人士提供就業金卡計畫。計畫對指定專業類別的個人開放:通常高級經理、在定義領域有公認專業知識的專家、以及符合指定資本門檻的投資人。
資格類別涵蓋資訊科技、建築和工程、金融、投資及幾個其他領域的主管和專家。標準根據類別不同。某些類別評估經驗和教育資格;其他需要對領域的貢獻證據如出版物、專利或專業認可。
就業金卡透過聯合政府在線平台申請。申請人必須符合至少一個指定類別的資格標準,批准流程根據發布的標準評估申請。批准比雇主擔保的工作許可耗時較長因為它是對專業知識的更實質性評估。
批准後,就業金卡授予三項事項:在台灣工作的許可、在台灣居住的許可以及無限重新進入台灣的權利。這不同於雇主擔保模式,其中每項元素是獨立文件。就業金卡持有人可為任何雇主工作或自僱,且不受任何特定申請中描述的職位或雇主綁定。
受扶養人:教育、居住和工作
配偶或受扶養子女不自動獲得在台灣居住的權利因為主要申請人已獲得居住。受扶養人必須透過內政部移民署申請其自己的居住簽證,通常作為被批准工作許可持有人的家庭成員或就業金卡持有人的受扶養人。
被授予居住的受扶養人被視為台灣任何其他外國居民。他們因持有居住許可不具有工作權。想工作的配偶必須要麼申請就業金卡(如果符合資格),要麼尋找願意透過常規流程為他們工作許可擔保的雇主。
受扶養子女在台灣的教育權不是自動的且取決於子女的國籍、停留時間和學校自己的政策。大多數國際學校錄取外國居民的子女;進入政府學校取決於情況。在假設學校位置將可用前直接與學校檢查。
改變工作:工作許可發生什麼
工作許可為特定人員、特定雇主、特定職位和特定薪資簽發。不在雇主或職位間轉移。若個人離開擔保許可的雇主或職位明顯改變,新工作許可申請是需要的。
這是捕捉大多數改變工作的人的陷阱。當工作許可終止時,居住狀態不自動終止;持有外國人居留證的個人可在簽證有效期間留在台灣。但沒有居住簽證的個人或居住簽證即將過期的個人會發現居住狀態取決於有有效工作許可。
新雇主必須願意提交新工作許可申請。門檻要求相同:新雇主必須符合資本化和業務實質性門檻,個人必須繼續符合資格要求。在大多數情況下這是形式性的,但若新雇主新成立或實質上比前雇主小得多,申請可能不直接。
沒有有效工作許可的就業空檔創造複雜情況。若個人的居住簽證在新工作許可被批准前過期,個人必須離開台灣。規劃工作改變應包括檢查新雇主在任何通知給現雇主前擔保工作許可的能力。
永久居留和退休安排
台灣移民法為已連續居住在台灣指定最低期間的外國國民提供永久居留地位的路徑。永久居留地位從續期居住簽證的需要中釋放個人並移除適用於常規居住簽證的年度居住要求。
資格條件、所需期間和申請流程由內政部移民署管理。永久居留不是自動的且需要明確申請。條件受改變限制,考慮在台灣長期停留的個人在假設永久居留將在特定點可用前應尋求從移民機構或合格移民顧問的現行建議。
常見問題
我可以在工作許可批准前開始工作嗎?
不能。在台灣沒有有效工作許可的就業是非法的。個人在勞動部批准工作許可申請前無法開始工作。就業開始通常時間協調與許可批准相巧合。
若我失業或離開雇主,我的居住狀態會發生什麼?
你的居住狀態取決於你是否持有外國人居留證(無論就業對其陳述期間有效)或仍在待轉換為居留證的居住簽證。在居住簽證上其簽證即將過期且不再僱用的個人將需要新工作許可以延長居住。若你持有居留證,它保持有效;但若你需要延長它,你通常需要展示持續居住基礎,如就業或就業金卡。
我可以為多於一個雇主工作嗎?
工作許可為與特定雇主的工作簽發。為不同雇主工作而無該雇主的工作許可是非法的。若你持有就業金卡,你無獨立許可可為任何雇主工作。常規工作許可擔保下的個人可與擔保雇主協商延長許可至額外職位,但這需要正式修正申請。
我的配偶和子女有在台灣工作的權利嗎?
沒有。家庭成員的居住狀態不授予工作權。若你的配偶或成年子女想工作,他們必須要麼符合就業金卡要麼尋找願意透過常規流程為他們工作許可擔保的雇主。
我多久需要續期我的居住簽證或居留證?
居住簽證通常為有限期間簽發(常見一或三年),且必須在過期前續期。外國人居留證也有有效期且需要續期。續期流程取決於你是否繼續有居住有效基礎,如持續就業。檢查你文件上的有效期並在過期前充分與移民機構聯絡以理解續期流程。
若我的雇主想將我轉移至台灣不同辦公室或職位會怎樣?
職位或位置改變應報告給勞動部,若改變實質(如工作職責或薪資改變),工作許可修正申請可能是需要的。在繼續前與你的雇主和合格移民顧問檢查改變是否需要正式修正。
查證來源
-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 內政部移民署
- 內政部移民署工作許可證資訊和申請入口
- 就業金卡聯合政府平台和申請流程
本系列文章為一般性資訊,不構成法律、稅務或投資建議。相關規定與數字時有變動,行動前請向上述主管機關查證最新規定。